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作者:柳基伟 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律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案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刘某
被告:王某
审级:一审、二审
    【案情介绍】: 
    2020年9月17日原告刘某在其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XX市××村××号××地卖与被告并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告非XX市XX办事处东XX村集体组织成员,原、被告双方房屋买卖行为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为无效合同,经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还房屋未果。于是产生本案。 
    【原告诉求】: 
    原告刘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原、被告于2020年9月17日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被告返还位于XX市××村××号房屋(房产证鲁(2××8)XX市不动产权第0××8号)(房屋价值13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意见】: 
    本案系因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所引发的纠纷。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对宅基地行使收益和处分权利时,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在此前提下,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结合个案不同的实际情况综合加以判断。 
    本案中:一、被告王XX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支付了房屋价款并取得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证书,同时案涉房屋已经交付给王XX使用;二、虽然被告王XX不是XX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其父亲王某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山东省XX市××村××村××188号,王某、王XX在××村××号一处房屋,考虑到王某现已八十多岁需要照顾,王XX亦育有子女,被告王XX主张购买涉案房屋系家庭共同购买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三、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上既有XX家村支部书记签字亦有村文书签字,应视为XX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买卖合同内容。综上所述,综合本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及有利于维护双方既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角度考虑,本院认定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善意提醒】: 
    因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里载明涉案房屋系刘某单独所有,刘某之妻是否知晓并同意涉案房屋的买卖并不影响本院对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所以说,农村房屋买卖并非全部认定为无效的。签署合同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