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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如何代理民间借贷案做到100%胜诉的?
作者:柳基伟 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18日
如何代理民间借贷案做到100%胜诉的?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姜某
被告:张某


【案情介绍】:
原告姜某与被告张某原来是情侣,在双方恋爱期间,被告张某多次以各种理由向原告姜某索要借款用于张某的各种开销。而姜某则通过各种途径向张某出借款项,后来双方2021年8月进行对账,确认截止8月1日,张某共计欠姜某各种款项近70万元,在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双方对于有关借款的产生方式、数额进行了明确的记录:原告便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被告使用,并将网贷所贷款项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出借给被告。原告在被告要求下自行购置福特机动车一辆供被告使用,但原告每月偿还车辆贷款。 2021年8月1日,原、被告就2021年7月29日前的有关款项进行对账,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690180元。被告承诺在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179800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1月1日前还清。双方对账后,被告有部分还款但被告使用原告信用卡等又产生了各项费用款项计59743.34元。现原告要求被告依约还款,但被告拒绝并多次拉黑原告。
原告因此提出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7万多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保全费与诉讼费。

【判决结果】:

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姜某479200.58元并以479200.58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计算利息。
案件受理费8484元、保全费2915元由被告张某承担。

【律师准备工作】:
本案的关键点有两个:1、借条出具之前的借款交付如何举证;2、借条出具之后的款项往来性质如何确定。
根据原告陈述,律师确定的思路为:将全部款项一分为二,借条出具之前的款项进行进一步的核对,确定借条中数额无误,其次将借条出具之后双方的往来账目进行另外的核对,确定有关款项的具体性质。
关于第一部分,原告需要根据借条以及信用卡、花呗、银行交易明细、微信付款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来确定款项的真实产生,因此借条中的借款事实存在、借贷事实成立;
关于第二部分,因为考虑到被告会当庭矢口否认其中有关交易的发生,所以我们对此进行了充分的预判并准备了后续第二套方案,比如涉及信用卡在被告手中的事实,双方聊天记录中被告自认被告持有了原告的信用卡并在聊天中称“我把你的信用卡扔了,我就不还款”,因此,被告使用原告的信用卡所导致的欠款亦应当由被告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上述思路,律师对本案证据进行梳理,原告方的证据共计30份,从借条到信用卡账单、聊天记录、银行明细、微信交易明细、支付宝账单、花呗账单一应俱全。证据共计560多页。
最终第二次开庭后五天,一审法院即根据原告诉请作出判决。